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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商委关于解决社区居民早餐问题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商委关于解决社区
居民早餐问题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京政办发[2002]31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市商委提出的《关于解决社区居民早餐问题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0二年六月十三日

关于解决社区居民早餐问题的实施意见


  为完善社区服务功能,方便社区居民生活,经会同有关部门研究,现提出解决社区居民早餐问题的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解决社区居民早餐问题,要以“十五”期间本市商业发展规划为指导,以培育社区早餐市场为方向,大力开发营养、卫生、快捷、实惠的早餐食品,按照现代流通方式,逐步建立和完善早餐食品生产销售网络。发展早餐市场,要立足社区,政府规划,市场运作。
  2002年,对城近郊8个区现有的500个早餐经营网点进行规范,新发展早餐网点200个。按每千户居民或社区之间间隔500米设置一到两个早餐网点的规划设想,力争用两、三年时间,使城近郊8个区社区内早餐网点覆盖率达到90%以上。同时,将集中生产、统一配送、连锁经营的早餐供应网络发展到占早餐网点总数的50%以上,并向郊区卫星城延伸。逐步开展送早餐上门服务业务。
  二、发展方式
  发展早餐市场,要充分利用现有资源,调动社会各方面积极性,支持发展早餐连锁经营企业。一是规范现有早餐经营网点。现有早餐经营网点必须依法经营,按行业规范进行管理。对外承包他人经营早餐的,必须签订有效承包协议(合同),发包方要承担监管责任,对承包方经营行为负责。二是多渠道增加早餐经营网点。引导和鼓励更多的餐饮企业经营早餐;社区商业配套网点凡从事餐饮经营的,必须经营早餐;引导社区内企、事业单位内部食堂对外经营早餐食品;动员符合条件的社区便利店、连锁店、个体门店增加早餐经营项目。支持和鼓励上述可利用资源与早餐连锁经营企业合作,由早餐连锁经营企业统一配送早餐食品。三是培育发展早餐连锁经营企业。采取面向社会征召和专家评审的方式,选定若干个符合条件的企业,组建集中生产、统一配送、连锁经营的早餐经营公司。早餐经营公司要按照品种标准化、生产工厂化、经营连锁化、管理科学化的要求组织生产和经营。早餐经营公司的经营终端主要在社区。一方面对现有早餐网点进行配送;另一方面直接进入社区,利用经批准设置的早餐亭、早餐车出售早餐食品。早餐经营公司按照员工化管理的方式安排经营人员,优先吸纳网点所在社区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
  三、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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