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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物价局关于报关单证明联后置打印收费标准的通知[失效]
*注:本篇法规已被:
天津市物价局关于降低天津海关系统部分经营服务性收费标准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9年12月17日,实施日期:2010年1月1日)废止
天津市物价局关于报关单证明联后置打印收费标准的通知
(津价费[2002]279号)
天津海关机关服务中心:
你中心《关于报关单证明联后置打印收费标准的申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中心所属天津开发区源海技术公司收取报关单证明联后置打印费,每份收费1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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