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焦作市各县
实施农村电价和县城居民生活电价同价的通知
(豫计价管函[2002]238号 二00二年六月十六日)
焦作市物价局,省电力公司:
为进一步推进城乡用电同价工作和保证农网还贷金的足额收取,结合焦作市城乡用电同价工作的进展情况,决定自2002年5月1日起在焦作实施农村电价和县城居民生活用电同价,具体价格见附表。
附件:
焦作市各县城乡用电同价电价表
单位:元/千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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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价类别 │ 电压等级 │ 电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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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城居民生活│1千伏及以下 │0.56 │
│ 电价 ├──────┼──────┤
│ │1-10千伏 │0.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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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村电价 │1千伏及以下 │0.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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