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大力发展小麦等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实现农产品产、加、销一条龙,贸、工、农一体化。“公司+科技+基地+农户” 的龙头企业是实现粮食产业化经营的重要途径,是进行"订单农业"的有效载体。各地要结合实际,继续按照省重点扶持10家、区域扶持30家的既定目标,培育、扶持、壮大一批各具特色的大型小麦加工龙头企业,在此基础上跨区域组建一批农业生产带动能力强、加工能力大、科技含量高、出口创汇多的大型龙头企业,逐步做大做强。要充分发挥龙头企业对农户的连接能力和带动能力,逐步把龙头企业培育成为与农民利益共享、风险共担、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有机整体。积极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实现农产品的综合利用,全面提高农产品的附加值。
(四)积极开展工商联手,开拓农村粮食市场。各地粮食工商企业要发挥各自优势,面向农村市场,加强协作,共同开拓农村市场。粮食商业零售企业要积极开展对农村市场的调查研究, 推进加快现代流通方式和组织形式在农村的应用,及时收集和分析农村、农民的需求信息,并及时把信息反馈给生产企业。粮食加工企业要结合农民的需求特点,及时搞好品种的调整,开发新品种、新款式、新包装,生产适合农村和农民消费需求的、物美价廉的产品。要鼓励实行跨行业经营,对适合农村消费的跨行业名牌商品要积极争取总代理、总经销经营,以降低采购成本,带动农村粮食市场销售。要积极建立农村的商品售后服务,不断地完善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
(五)积极创办农业公司,大力开拓国内国际市场。充分利用各地区的区位优势和比较优势,积极探索创办农业高科技示范基地,建立农业公司,进一步开发有竞争力的农产品种植、养殖技术、发展名、优、新、特品种,加大农产品精深加工力度,全面提高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积极创造条件扩大农产品特别是反季节蔬菜和猪、牛、羊、鸡等引进繁殖产品的出口。积极组织具有竞争优势的粮油工业生产企业和其它农产品加工企业参加大型展览会、博览会和交易会,为企业扩大市场;创造更多机会。
(六)不断拓宽经营领域,大力发展特色旅游、宾馆、餐饮服务业。有条件的地区,要充分利用历史名人,名胜古迹、自然风情和乡野风味等旅游资源,开发旅游景点的综合服务功能,发展对城市居民有吸引力的农村旅游景点。要利用毗邻城市郊区和大型集镇及旅游景区的粮油场地、门店兴办便利宾馆、饭店,规范发展餐饮服务业。通过连锁经营的形式发展特色小吃、民族风味等农村餐饮业,努力提高农村餐饮业的服务水平,吸引城市居民到农村消费。加强农村地区社区服务中心的建设。建立包括商业、娱乐、医疗、法律咨询、储粮技术咨询等涵盖农村各种需求的社区综合服务,全方位提高农民生活质量。积极发展运输、维修、旧货回收、加油站、建材加工、租赁等不同形式的与农民生产和生活密切相关的服务业,不断拓展服务范围,丰富服务内容, 完善和提高服务功能,更好、更方便地满足农民的生产和生活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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