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广州市委办公厅转发广州市扫黄
打非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的通知
(穗文[2002]23号)
各区、县级市党委和人民政府,市直局以上单位:
《广州市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已经市委、市政府有关领导审定,现转发给你们。
中共广州市委办公厅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二年六月十日
广州市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根据国家、省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扫黄打非工作的指示精神,按照“统一领导、条条切块、属地为主、分兵把守”的工作机制,现将市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明确如下:
一、市委办公厅、市府办公厅
代表市委、市府领导和部署全市扫黄打非工作。
二、市委宣传部
1.把握全市扫黄打非工作的新闻宣传基调,指导和掌握重大扫黄打非行动的宣传报道和舆论导向。
2.把扫黄打非工作列入两个文明建设宣传的内容。协调新闻媒体及时准确宣传扫黄打非工作的意义、知识和成果。
三、市委政法委和市维稳及综治办
1.将扫黄打非工作列入维护稳定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考评内容。
2.配合市扫黄打非重大案件的查处工作,协调在扫黄打非工作中公安、检察、法院等部门对案件的处理。
3.协调对扫黄打非工作中出现失职、渎职的工作人员的调查处理工作。
四、市教育局
1.在学校开展保护知识产权和拒绝购买盗版及有政治问题、淫秽内容的书刊及音像制品的教育活动。
2.配合有关单位对学校内部和校园周围的书店、音像制品商店、游商进行清理整顿。
五、市交委
1.督促各客货运站场加强盗版、淫秽、政治性非法出版物的检查,从源头上进行封堵,严禁其流通。
2.加强对营运车辆的路检路查,建立流动监管机制。
3.密切配合各级新闻出版和广播电视、公安、文化等部门的扫黄打非行动,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非法音像制品、政治性印刷品的流动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