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福州市物价局关于调整永泰青云山峡谷瀑布等五个景点门票价格的通知

福州市物价局关于调整永泰青云山峡谷
瀑布等五个景点门票价格的通知
(榕价公字[2002]45号 2002年6月11日)


永泰县物价局:
  你局樟价[2002]13号“关于要求提高青云山峡谷瀑布等五个景点门票价格的报告”悉。根据省物价局“关于印发《福建省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闽价[2001]服字335号)规定,经研究决定永泰青云山峡谷瀑布等五个景点实行旅游淡、旺季门票价格。旅游旺季为每年5月1日至10月31日,旅游淡季为旅游旺季外的其它时间,具体价格调整为:
  1、峡谷瀑布景区:旅游旺季门票价格为每张25元,旅游淡季门票价格为每张20元;
  2、白马双溪景区:旅游旺季门票价格为每张25元,旅游淡季门票价格为每张20元;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