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撤销大足县龙岗镇
城南乡设立龙岗和棠香街道办事处的批复
(渝府[2002]68号)
大足县人民政府:
你县《关于撤销龙岗镇、城南乡设立龙岗、棠香街道办事处的请示》(大足府文(2002)24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为了加快大足县经济社会发展,探索乡村城市化的新路子,根据国务院关于行政区划调整要有利于经济建设、有利于行政管理、有利于方便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有关规定,市政府同意撤销大足县龙岗镇、城南乡,设立龙岗、棠香两个街道办事处。具体调整方案如下:
龙岗街道办事处:辖原龙岗镇的棠香街、十字街、中山西街、北环路4个居委会和明星、北禅、龙岗、累丰、西禅、翠屏、袁黄、铜鼓、前进、太极、平顶、黄桥、宝林、红庙、观音岩等15个村的行政区域。其中明星、北禅、龙岗、累丰、西禅、太极等6个村设为居民委员会。龙岗街道办事处,幅员面积41.53平方公里,总人口56031人,其中非农业人口29370人,街道办事处驻西桥路28号。
棠香街道办事处:辖原龙岗镇的三级街、工农街2个居委会和工农、红星、报恩、长岩、惜字阁、上游、和平、五星、中和、同心、水峰、龙泉、群力等13个村及城南乡的三合、南郊、金星、解放、双丰、官峰、永岸、元渠、营堂、冉家店等10个村的行政区域,其中工农、红星、报恩、五星、群力、三合、南郊、金星、永岸等9个村设为居民委员会。棠香街道办事处,幅员面积62.47平方公里,总人口49141人,其中非农业人口18162人,街道办事处驻文昌街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