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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华北水利水电学院新建学生公寓收费标准的批复

河南省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华北
水利水电学院新建学生公寓收费标准的批复
(豫计收费函[2002]242号 二00二年六月十八日)


华北水利水电学院:
  你院《关于提高学生住宿收费的请示》(华水财文[2002]29号)收悉。为解决高校扩招住宿问题,你院利用信贷资金新建学生公寓4栋,根据我省关于高校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的有关精神,综合考虑建设投资和日常维护费用支出,本着“优质服务、优价收费”的原则,经研究,现将你校新建学生公寓住宿费标准批复如下:
  一、收费标准:六人间,每生每年700元。
  二、你校要保证公寓附属设施的完好并提供安全清洁的良好环境,保证学生的正常用水、用电、取暖等,不得在住宿费外再重复向学生收取用电、用水、取暖等费用。
  三、此批复自2002年秋季新生起执行。你院收费前须到省计委办理《收费许可证》手续,原有校内宿舍收费仍按原规定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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