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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国家公务员“十五”培训规划的通知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山东省国家公务员“十五”培训规划的通知
(鲁政办发[2002]34号)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山东省国家公务员“十五”培训规划》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0二年六月十三日

山东省国家公务员“十五”培训规划


  为做好“十五”期间我省的国家公务员培训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2001年-2005年国家公务员培训纲要的通知》(国办发[2001]77号)和《中共山东省委关于印发〈2001年-2005年山东省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的通知》(鲁发[2001]10号)精神,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方针,以公务员能力建设为主题,以提高公务员思想政治素质为重点,以优化公务员队伍结构为主线,全面加强公务员培训工作,努力培养和造就一支具有公仆意识,廉洁、勤政、高素质、专业化的国家公务员队伍,为我省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服务。
  (二)工作原则。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依法培训,规范管理;分级分类,确保质量;更新培训观念,创新培训内容及方法,努力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实用性。
  二、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工作目标。根据“十五”期间经济和社会发展对公务员队伍建设的要求,按照公务员职业发展需要,深入开展公务员初任、任职、专门业务及更新知识培训,使公务员政治、业务素质有明显提高,公务员队伍的学历、专业、知识结构得到优化,以现代行政管理为核心的能力建设得到明显加强。建立和完善公务员培训制度,逐步形成组织有力、分工明确、运作规范、科学合理的培训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二)主要任务。
  1.大力推进思想政治理论教育,提高公务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密切联系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实际,深入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努力掌握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树立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的科学态度和创新精神。深入开展思想道德和公务员行为规范教育,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帮助广大公务员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增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和廉洁自律意识。
  2.深入开展公务员初任、任职、专门业务及更新知识培训,提高公务员的业务素质和行政管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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