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农网改造中下
户线材料费和施工费标准的通知
(豫计价管[2002]699号 二00二年六月十六日)
各市物价局,省电力公司:
一期农网改造中,部分地区下户线工程收费较乱,农村用户反映较大。为了进一步做好“两改一同价”工作,切实减轻用户负担,避免出资超标准现象的发生,决定在二期农网改造中列支下户线以下工程改造施工费。
一、下户线材料费按原规定的每家庭户出资190元的标准不变,由县电力公司负责统一收取和使用。能继续使用的电能表经校验维修后可继续使用,材料费标准应减至每家庭户130元收取。
二、二期农网改造资金中每家庭户列支15元、每动力户列支50元的施工费用,列入农网二期工程概算。
三、农村下户线动力户出资按实际材料费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