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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市范围内立即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市范围内
立即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津政办发[2002]35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立即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国办发明电[2002]11号)精神,市人民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立即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的主要内容
  (一)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及规章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各单位是否层层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并签定了安全生产责任书;安全风险抵押金制度执行情况;各项规章制度是否设置到基层班组及岗位并明令公布;企业内部改组改制后是否及时制定并完善了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二)检查危险源点监控和事故隐患整改情况。危险源点监控措施是否可靠有效、是否责任到人、是否落实到位;是否制定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演练;事故隐患的整改是否纳入各级领导的重要议事日程,是否按照“三个百分之百”(检查覆盖面达到100%,检查出的隐患要100%落实整改措施,隐患整改工作要100%落实责任人)的要求落到实处,一时整改不了的事故隐患是否落实了监控措施。
  (三)检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力量的配备和职责履行情况。是否设置了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是否存在人员配备不足、兼职过多或管理渠道不畅的问题;是否依照国家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规定履行安全生产职责。
  (四)检查事故调查处理和行政责任追究规定的执行情况。各类伤亡事故单位对“四不放过”原则的执行落实情况、各类事故处理结案情况、对事故责任人的查处和对重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的追究情况。
  (五)重点检查非公有制企业和小型企业的安全管理。生产工艺、设备设施、作业场所是否具备安全生产的基本条件。
  二、检查的重点领域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立即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要求,这次我市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领域是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运输、公共聚集场所的安全管理;重点行业是民航、铁路、水上交通、石油石化、电力、军工。
  三、检查方法
  大检查以企业自查为主,在检查过程中绝不允许出现死角和盲区;各集团总公司对所属企业开展全面检查和专业性检查;各区县政府对辖区内的各类企业进行重点检查;各部门、各单位要成立安全大检查领导小组,制定检查方案,组织专门力量,集中精力,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检查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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