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交通委员会关于
成渝高速公路重庆段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的批复
(渝价[2002]325号 二00二年六月二十一日)
重庆成渝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你司《关于调整成渝高速公路重庆段收费标准的请示》(成渝高司[2002]13号)收悉。经研究,为适应我市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的需要,根据市人民政府批准的《
重庆市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管理办法(试行)》,对成渝高速公路重庆段联网收费有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成渝高速公路重庆段是国家重点公路建设项目,全长114.2公里,1995年全线通车。根据交通部、财政部、
国家物价局《贷款修建高等级公路和大型公路桥梁、隧道收取车辆通行费规定》([88]交公路字28)的精神,成渝高速公路重庆段符合国家贷款修路、收费还贷的政策规定。1994年4月该段公路开始收费(重财预外[1994]023号、川交高[1995]229号)。1997年7月,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和原市交通局调整了成渝高速公路重庆段的收费标准(渝价[1997]62号)。经交通部批准(交财发[1996]874号、[1999]522号),1999年12月,市政府和重庆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与上海中信基建投资有限公司签订了《经营成渝高速公路重庆段特许权协议》,评估价值32.9998亿元,转让了49%的经营权。
二、根据市人民政府渝府(2001)231号批复,成渝高速公路重庆段的收费主体为重庆成渝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全段设置重庆、桑家坡2个主线收费站和白市驿、走马、青杠、丁家、大安、永川、邮亭、荣昌、荣隆共9个匝道收费站。
上桥匝道收费站因联网收费予以拆除。
三、成渝高速公路重庆段的车辆分类标准及公路和隧道通行费标准如下:
(元/车公里) (元/座次)
四、装载质量超过40吨的车辆,其公路通行费和隧道通行费分别按0.25元/吨公里、2.5元/吨座次的标准计收。
五、对装载及未装载国际标准集装箱的国际标准集装箱运输车辆统一按三类车计收车辆通行费,国际标准集装箱运输车辆装载其他货物则按《车辆行驶证》核定的载重吨位计收车辆通行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