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培育创建基地,以基地为依托实施无公害产销运作。要下力量抓好无公害蔬菜生产基地建设,实行指定生产、跟踪指导、就地检测、挂牌上市。搞好土壤、水质、空气等环境的监测和保护,今后凡不符合环境质量标准的地块将逐步禁止生产蔬菜;加强无公害蔬菜基地生产的技术指导和技术监管,重点是禁止高毒高残留农药和过量偏施氮肥,严格按照无公害蔬菜生产技术标准操作;严格检测产品,对经检测符合无公害标准的蔬菜核发无公害蔬菜标识。
(四)创新运行机制,推进产业化经营。为保证无公害蔬菜生产基地的生产、服务、检测、销售等各项活动有序地进行,要重点培育创建能够为农户提供优质抗病虫种苗、无公害生产技术指导、检测产品、销售渠道、注册宣传品牌等一体化服务的公司、协会等各种实体和组织。通过采取公司加农户、协会加农户、农户联营联保等形式,把分散的农户组织起来,按照产业化的思路,实施专业化生产、规模化经营、企业化管理、品牌化销售。
(五)加强基础建设,保证无公害蔬菜产销发展的需要。要以无公害蔬菜生产基地为重点,切实加强蔬菜技术推广与技术服务体系建设,尽快扭转当前蔬菜生产一线专业性技术力量不足的现状。要加强对无公害蔬菜抗病虫害品种、生物药剂、施用药械等基础技术的研究与开发,强化对有关蔬菜生产的植物检疫和病虫草害综合防治工作。要围绕无公害蔬菜生产基地和大中型蔬菜批发市场,由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农委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建立无公害蔬菜质量监测检验体系,配齐设备,完善手段,实施对基地产品和市场产品的有效检测与监管。
(六)强化市场监管,优化发展环境。今后,省内无公害蔬菜产销要实行统一生产标准,统一产品安全质量标准,执行国家、省统一制定的无公害蔬菜标志。外进的无公害蔬菜,需经省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后,方可以无公害蔬菜名义销售。对各指定基地挂无公害标识上市销售的蔬菜要进行随机抽检,对于放宽标准、弄虚作假的,严肃追究生产者、管理者的责任,取消无公害蔬菜生产资格。为便于消费者选购无公害蔬菜,要在各类批发市场、零售市场、社区服务点开辟设立无公害蔬菜专营区、专卖柜、专销店,开展由“土地到餐桌”的直销配送等业务,实现无公害蔬菜的优质、优价。
(七)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各有关方面要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发展大公害蔬菜产销的重要意义。重点是教育引导农民认识到合理施用农药、化肥,进行无公害蔬菜生产的重要性,同时通过算帐对比和典型宣传、技术培训,使他们切身感受到发展无公害蔬菜生产的高效性、可行性,激发群众的生产热情。各级新闻媒体要发挥各自的宣传优势,从不同的侧面加大宣传力度,切实让消费者了解各级政府在发展无公害蔬菜方面的重大举措,识别无公害蔬菜标识,倡导宣传无公害蔬菜消费,努力营造一个人人关注蔬菜残毒及污染问题,全社会共同支持无公害蔬菜开发建设的强大舆论氛围,推动无公害蔬菜产销两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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