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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农委《关于在全省组织实施“无公害蔬菜行动计划”意见》的通知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农委
《关于在全省组织实施“无公害蔬菜行动计划”意见》的通知
(吉政办发[2002]30号)


各市州、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
  省农委制定的《关于在全省组织实施“无公害蔬菜行动计划”的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二年六月四日

关于在全省组织实施“无公害蔬菜行动计划”的意见


  目前,我国农业已进入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发展的新阶段,农产品市场消费的安全化、健康化需求日益增强,发展无公害农产品,全面提高农产品质量,已成为新时期农业发展的必然选择和参与国际竞争的战略性举措。按照建设生态示范省和发展效益型农业的总体要求,从今年起,在全省组织实施“无公害蔬菜行动计划”。具体实施意见如下:
  一、实施“无公害蔬菜行动计划”的重大意义
  无公害蔬菜,是指在蔬菜中的有害物质和有害生物含量控制在对人身体健康不产生危害的标准内的蔬菜。
  实施“无公害蔬菜行动计划”,就是指在政府的组织领导下,全省各地、各部门及全社会共同参与,以取缔剧毒农药、杜绝污水灌溉、控制过量施用农药和化肥为重点,通过集约式开发和统一化管理的方式,使全省生产经营的蔬菜达到无公害化。
  (一)实施“无公害蔬菜行动计划”是政府对社会负责,对人民健康负责的重要职责。蔬菜是我国城乡居民膳食结构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蔬菜生产量大,病虫害发生多,长期以来,过度使用化肥、农药现象比较严重。同时由于蔬菜生产多集中在城镇郊区,受不良环境污染的情况也比较多,所以蔬菜产品中有害物质超标,对人体健康造成直接或潜在危害的问题比较突出。通过组织实施“无公害蔬菜行动计划”,可以有效地保证蔬菜产品的无害性,这是各级政府对消费者负责、对人民健康负责的职责所在。
  (二)实施“无公害蔬菜行动计划”是增强吉林蔬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必然选择。蔬菜生产回报率高、劳动密集,是我省发展效益农业,参与国内外农产品市场竞争的重要产业。而蔬菜的无害性是现代国内外市场消费需求的必然取向。所以,要保证我省蔬菜这一高效产业的持续有效发展,就必须要通过实施“无公害蔬菜行动计划”,全面地提高蔬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适应现代市场选择,为产业健康发展创造条件。
  (三)实施“无公害蔬菜行动计划”是优化我省蔬菜业生产经营方式的有效途径。无公害蔬菜的生产经营技术密集,市场取向突出,产加销联系紧密。通过实施“无公害蔬菜行动计划”,可以促进科学的生产技术规程及公司带农户、协会带农户、农民合作组织带农户等生产组织形式在生产实践中的有效实行,提高蔬菜生产经营的标准化、集约化、组织化及产加销一体化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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