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
在全省国税系统开展人事执法检查的通知
(苏国税函[2002]206号 2002年6月24日)
各省辖市国家税务局、省税务学校:
为进一步促进全省国税系统人事法制建设,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保证各项税收政策的贯彻执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国家税务局系统开展人事执法检查的通知》(国税发[2002]62号)要求,结合全省国税系统的实际,省局决定2002年内对全系统2001年以来人事执法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这次人事执法检查,要深入贯彻党的十五大和十五届六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要求,围绕人事制度的改革与发展,对各单位贯彻执行人事政策法规的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通过检查,全面提高人事工作者的执法意识和人事工作的依法管理水平,进一步促进人事政策法规的贯彻落实,健全和完善人事执法制度,严肃人事工作纪律,加强人事干部队伍建设,为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建立一支高素质的国税干部队伍,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检查内容
(一)组织人事政策法规贯彻执行情况
1、《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贯彻执行情况;
2、《
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及有关配套政策法规贯彻执行情况;
3、《
关于进一步加强管理严肃干部人事工作纪律有关问题的通知》贯彻执行情况;
4、是否按省局要求进行机构改革,在机构设置和编制使用上是否存在问题;
5、录用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的公务员,是否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考试录用,真正做到把好“进口”关;
6、领导职务是否存在超职数配备或高配的问题;
7、非领导职务是否按照规定的比例进行配备;
8、对各类人员是否按照规定进行了培训;
9、竞争上岗是否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10、对存在违纪行为的人员是否按照规定进行了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