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长:黄岳勇(县移民局局长)
副组长:黄海瑶(县建设局局长)
小组其他成员由县移民局、建设局负责抽调。(联系电话:0778—5812091 5812142)
职责:县移民局根据设计要求,负责组织工程施工和资金的管理,按施工进度拨付资金;县建设局按照设计要求,负责工程质量监督和验收。
社会治安组:
组长:韦俊辉(县公安局局长)
副组长:覃 良(县公安局副局长)
小组其他成员由县公安局负责抽调。(联系电话:0778—5812241 5812185)
职责:负责维护工程治理期间的社会治安,打击煽动阻碍干扰影响工程施工的不法分子,维护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国家财产不受损失。
地质监测组:
组长:韦钧耀(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副组长:覃克良(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小组其他成员由县国土资源局、北景乡负责抽调。(联系电话:0778—5812352)
职责:负责对六华街地质变化进行监测,及时报告测量情况。
安全监察组:
组长:蓝国德(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副组长:韦 海(北景乡党委副书记)
小组其他成员由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北景乡负责抽调。(联系电话:127—2132581 5971008)
职责:负责工程施工安全管理以及灾民的临时安置、危房拆迁、地质变化等安全监督工作。
四、工作步骤及时间要求
(一)2002年6月18日由自治区移民局上报《六华街居民点房屋开裂处理工程方案》,6月19日至6月21日由自治区计委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进行审批。
(二)2002年6月25日广西电力有限公司根据审查会议纪要精神,将综合治理资金拨付给自治区移民局,自治区移民局6月30日前拨给大化瑶族自治县移民局。
(三)2002年6月23日危房拆建组落实17危房户临时安置,负责在6月25日以前将受灾群众全部搬出危房。
(四)2002年7月5日前危房拆建组督促灾民自行将危房拆除。
(五)2002年7月10日前广西电力工业勘察设计研究院根据自治区计委组织的审查结果,进行施工图设计,提交设计图纸。
(六)2002年7月10日前大化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根据招投标的有关规定,按有关程序选择施工队伍。7月15日前施工队伍进场。
(七)2002年7月16日至10月16日,组织施工组完成六华街地质基础加固工程。
(八)2002年10月17日至2003年元月25日,危房拆建组完成17户危房重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