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大化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负责综合治理工作的具体实施,并每15天向河池地区行署汇报工作进展情况。联系人:蓝华兴(电话:0778—5813694)
5.广西电力工业勘察设计研究院负责综合治理技术归口工作,派设计代表进驻六华街施工现场。联系人:刘风秋(电话:0771—5699009)
(二)组织机构。
1.由大化瑶族自治县成立综合治理现场工作指挥部。主要职责是协调综合治理现场工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督促检查工作进展情况;严格把好施工技术质量关;做好各种资料的收集、立卷归档工作等。指挥部人员名单:
指挥长:蓝华兴(县长)
副指挥长:吴秀永(县委副书记)
蓝瑞珍(县人大副主任)
黄学超(副县长)
姚本喜(副县长)
成员:韦勇纯(县委办公室副主任)
蓝振锋(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黄岳勇(县移民局局长)
韦崇(县计划局局长)
韦尊先(县监察局局长)
黄海瑶(县建设局局长)
韦钧耀(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谭高峰(县民政局局长)
韦俊辉(县公安局局长)
蓝国德(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韦建勇(县公路局局长)
唐继红(北景乡党委书记)
唐翠青(北景乡乡长)
唐勇(县移民局副局长)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黄岳勇兼任办公室主任,蓝振锋、唐勇兼任副主任。办公室设在县移民局,办公室人员从成员单位中抽调。
2.在大化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由指挥部抽调有工作经验的精干力量,组成实施小组进驻六华街,深入群众做好综合治理实施工作。各实施小组人员名单和工作职责:
危房拆建组:
组长:唐继红(北景乡书记)
副组长:唐翠青(北景乡乡长)
小组其他成员由北景乡党委、政府负责抽调。(联系电话:0778—5971008)
职责:负责做好六华街群众的思想动员工作,在2002年6月25日前将受灾群众全部搬出危房,督促灾民7月5日前自行将危房拆除,2003年1月25日前组织危房户自行建好房屋。并按进度发放建房补助款。
灾民安置组:
组长:谭高峰(县民政局局长)
副组长:覃克锋(北景乡副乡长)
小组其他成员由县民政局、北景乡负责抽调。(联系电话:0778—5813635 5971008)
职责:负责工程治理期间灾民的安置和生活安排、发放救灾物资等工作。
组织施工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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