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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化瑶族自治县六华街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4.大化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负责综合治理工作的具体实施,并每15天向河池地区行署汇报工作进展情况。联系人:蓝华兴(电话:0778—5813694)
  5.广西电力工业勘察设计研究院负责综合治理技术归口工作,派设计代表进驻六华街施工现场。联系人:刘风秋(电话:0771—5699009)
  (二)组织机构。
  1.由大化瑶族自治县成立综合治理现场工作指挥部。主要职责是协调综合治理现场工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督促检查工作进展情况;严格把好施工技术质量关;做好各种资料的收集、立卷归档工作等。指挥部人员名单:
  指挥长:蓝华兴(县长)
  副指挥长:吴秀永(县委副书记)
  蓝瑞珍(县人大副主任)
  黄学超(副县长)
  姚本喜(副县长)
  成员:韦勇纯(县委办公室副主任)
  蓝振锋(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黄岳勇(县移民局局长)
  韦崇(县计划局局长)
  韦尊先(县监察局局长)
  黄海瑶(县建设局局长)
  韦钧耀(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谭高峰(县民政局局长)
  韦俊辉(县公安局局长)
  蓝国德(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韦建勇(县公路局局长)
  唐继红(北景乡党委书记)
  唐翠青(北景乡乡长)
  唐勇(县移民局副局长)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黄岳勇兼任办公室主任,蓝振锋、唐勇兼任副主任。办公室设在县移民局,办公室人员从成员单位中抽调。
  2.在大化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由指挥部抽调有工作经验的精干力量,组成实施小组进驻六华街,深入群众做好综合治理实施工作。各实施小组人员名单和工作职责:
  危房拆建组:
  组长:唐继红(北景乡书记)
  副组长:唐翠青(北景乡乡长)
  小组其他成员由北景乡党委、政府负责抽调。(联系电话:0778—5971008)
  职责:负责做好六华街群众的思想动员工作,在2002年6月25日前将受灾群众全部搬出危房,督促灾民7月5日前自行将危房拆除,2003年1月25日前组织危房户自行建好房屋。并按进度发放建房补助款。
  灾民安置组:
  组长:谭高峰(县民政局局长)
  副组长:覃克锋(北景乡副乡长)
  小组其他成员由县民政局、北景乡负责抽调。(联系电话:0778—5813635 5971008)
  职责:负责工程治理期间灾民的安置和生活安排、发放救灾物资等工作。
  组织施工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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