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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化瑶族自治县六华街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大化瑶族自治县六华街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桂政办发[2002]102号)


河池地区行署,大化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自治区计委、民政厅、国土资源厅、移民局,广西电力有限公司,广西电力工业勘察设计研究院:
  为确保大化瑶族自治县六华街的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大化瑶族自治县六华街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尽快组织实施。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二年六月二十四日

大化瑶族自治县六华街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实施方案


  自2002年3月14日大化瑶族自治县六华街发生严重地质灾害以来,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对解决六华街地质灾害问题非常重视,自治区人民政府领导亲临灾区视察灾情,慰问灾民,多次对救灾工作作了重要指示并要求有关部门编制了《六华街居民点房屋开裂处理工程方案》。为了确保该方案得以顺利进行,及时排除险情,现结合当前的实际,特制定六华街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按照救灾先救人和安全第一的原则,切实做好六华街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工作(以下简称综合治理工作),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证不发生任何伤亡事故。
  二、工作目标和任务
  在2003年1月20日前全部完成综合治理工作。主要任务:完成六华街地质基础加固处理和17户(其中6户为非移民户)危房拆迁重建工作,延长六华街地质变化情况的观测期到2004年7月。
  三、工作职责和机构
  (一)在自治区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完成综合治理工作。
  1.自治区计委负责综合治理项目和计划的审批及项目总体验收工作。联系人:李可义(电话:0771—2801199)
  2.自治区移民局负责综合治理工作的总协调、监督。联系人:李凡宁(电话:0771—5510315)
  3.河池地区行署具体负责综合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并每个月向自治区人民政府汇报工作进展情况,负责组织综合治理工程项目的初步验收。联系人:谭三川(电话:0778—2284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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