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贸促会、国际商会工作的通知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进一步加强贸促会、国际商会工作的通知
(闽政办[2002]89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在新形势下充分发挥贸促会、国际商会的独特优势和作用,更好地为我省开放型经济发展服务,现就进一步加强我省贸促会、国际商会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贸促会、国际商会工作的重要性
  (一)贸促机构是推动国际经济贸易的重要力量。贸促会是政府开展外交、外经贸工作的助手,也是党和政府对外经贸政策的执行机构,发挥着涉足内外经济贸易事务的全方位促进作用和民间外交与经济外交的独特作用。国际商会是全国性的民间对外经济贸易组织,是企业自律和自我服务的社会中介机构,也是党和政府联系企业、促进我国经济与国际经济接轨的特殊中介组织。我省贸促会和国际商会实行两块牌子,一套工作机构。贸促会、国际商会作为我省具有代表性、权威性和国际性的经济贸易促进机构和社会中介组织,在国际上有着广泛的对外联系渠道,在省内拥有众多的会员,又有国际联络(包括组织出访考察、接待来访、参观洽谈)、国际展览(组织出国办展及举办来展)、国际培训、国际经贸法律(包括调解、仲裁、法律咨询、出证认证和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协调等)、信息咨询、业务代理等各种服务功能,在促进对外贸易、利用外资、引进外国先进技术及其他各种形式的中外经济技术合作,发展开放型经济方面,有着独特的优势。
  (二)在新形势下要重视发挥贸促会、国际商会的作用。随着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政府职能的进一步转变,贸促会、国际商会发展空间更加广阔,服务项目不断增加,服务对象日益增多,服务内容更加丰富。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党的十五大关于“培育和发展社会中介组织”的精神,充分利用贸促会、国际商会联系国内外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的优势,高度重视贸促会、国际商会的工作,既要更好地发挥贸促会半官方机构的作用,又要发挥国际商会民间大使的作用,以促进当地经济和社会的发展。
  二、加强对贸促会、国际商会工作的领导和支持
  (三)各级政府要从市场经济和我省开放型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出发,从培育和发展社会中介组织的要求出发,重视、支持贸促事业,把贸促会、国际商会的工作列入议事日程,从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切实加强和改进对贸促工作的领导,要明确一位领导分管贸促会、国际商会工作,定期听取汇报,帮助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在人员、经费、办公、交通、通信等方面给予必要的支持。为便于贸促会及时了解政府工作意图,掌握经济工作的重点,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在参加会议、了解情况、参与政策、法规调研和全省性、区域性重大对外经贸活动等方面,为贸促会创造知情出力的条件。凡涉及外经贸的工作会议,应通知贸促会参加。凡以政府名义组织或参加的大型涉外经贸活动,应安排贸促会参加并负责相应的组织工作。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