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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物价局关于调整大庆市公共汽车职工通勤票价的批复

黑龙江省物价局关于调整大庆市
公共汽车职工通勤票价的批复
(黑价经字[2002]141号 2002年6月18日)


大庆市物价局:
  你局《大庆市物价局关于市内工交车票价调整的请示》(庆政价字[2002]第24号)收悉。为促进城市公共交通事业的发展,减轻公交企业亏损经营的困难局面,推进公交企业市场化进程,经研究,同意将你市公共汽车职工通勤票价作适当调整,具体标准批复如下:
  一、大客车通勤(含专线),季票由现行的171元调整为200元;
  二、中客车通勤(含专线),季票由现行的230元调整为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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