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物价局关于核定建筑自动消防系统
工程委托检测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闽价[2002]费318号 2002年6月21日)
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你局《关于申请核定建筑自动消防系统工程检测服务收费标准函》(闽质监计函(2002)75号)收悉。根据国家计委等六部委办《
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计价格[1999]2255号)有关精神,经研究,现就建筑自动消防系统工程检测服务收费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建筑自动消防系统工程检测应由依法设立的有资质开展建筑消防设施专业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检测内容应按照国家有关消防技术规范、标准以及自动消防设施设计图纸进行技术检测。
二、专业检测机构接受施工、安装单位自愿委托开展建筑自动消防系统工程检测,不得指定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提供检测服务应与委托方签定建筑自动消防系统工程检测服务合同。
三、建筑自动消防系统工程委托检测服务收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