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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十五”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重点专项规划的通知

  2、健全企业信息化和电子商务应用服务体系。按照国家对上海电子商务综合性示范的要求,实行服务和监管并重,完善电子商务基本框架。建成跨地域的数字认证交换中心,发展数字认证、数字签名服务;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完善个人信用联合征信系统,建成企业信用联合征信系统;构建多种形态的现代物流信息平台;加快建立方便、安全的网上支付体系,普及电子货币的使用。
  3、持续推进各行各业的信息化,推广电子商务应用。促进建筑业的信息化改造,逐步建成建筑业信息技术应用集成示范基地。建设和完善上海农业网等系统,应用信息技术促进农业结构调整,推进农业集约化、规模化和设施化改造,优化农业技术服务、农产品加工流通、查询办事、决策咨询和消费指导等环节,使上海逐步成为国内重要的农业高新技术应用基地。大力推进金融电子化,完善银行卡系统,建立健全网上金融信息服务体系,积极发展网上银行、网上证券和网上保险等新业务。重点发展企业对企业的电子商务应用系统,以重点行业为切入点,以大型工业和专业商贸集团为中心,以行业供应链为纽带,建设一批行业网上交易平台;建设面向中小企业的电子商务综合服务平台,健全小企业信息网络服务体系;积极发展行之有效的企业对个人的各种网上交易方式。
  (四)进一步推进政务信息化,提高政务决策管理和服务水平
  以公务网、政府门户网站建设和政务部门信息技术应用为重点,以提高管理水平和办事效率为目标,全面推进政务信息化。力争到2005年,初步建成覆盖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纪检、监察、法院、检察院等各级部门以及委托管理单位、满足机关办公事务和为民服务需求、安全可靠的电子政务体系。
  1、按照统一规划、联合共建的原则,建设覆盖全市政务部门的计算机城域专用网,即公务网,实现市和区县两级政务部门联网办公;建立统一的运行管理中心;建设视频会议、共享信息库、电子邮局、公文流转和交换平台等通用应用系统。
  2、以数据库开发和应用系统建设为核心,进一步建设和完善各地区、各部门、各领域的政务管理信息系统,推进无纸化办公和部门的网上协同。大力开发面向社会的政务信息资源,完善各类政务基础数据库和综合业务数据库。加快建设和完善政务辅助决策信息系统。加快建设财政、税务管理信息系统,逐步建立较完整的财政资金、预算管理和税收监控体系。完善工商管理信息系统,增强市场监管和服务的能力。开发各类审计数据库,建设和完善审计信息系统,提高审计工作的质量、效率和审计监督水平。建立并完善质量技术监督信息系统,提高质量技术监督和产品检验水平,积极开展面向社会的质量技术监督信息服务。加强国有资产信息系统建设,增强国有资产管理能力。开发和利用统计信息资源,建立及时、准确、高效的“电子统计”系统。加强航空港、海港及相关部门和单位的管理和运行信息系统建设,提高口岸信息服务水平和通关效率。加快建设公安、检察、审判等司法信息系统,促进司法公开,提高办案效率和质量。积极建设国内合作信息网及信息系统,为开展跨地区合作、参与西部开发等国内合作提供高效的信息服务。积极开发民族和宗教事务、侨务、妇联以及社团等信息资源,增强对社会各类团体的信息服务能力。建设政府软件服务体系,促进软件使用正版化,保障各系统的平稳运行。
  3、完善政务信息资源公开制度,促进政府办事项目上网。推动各级政府面向公众的网站建设,重点建设“中国上海”门户网站;全面推进政务信息和政策法规网上发布,实现查询方便化、内容规范化、维护制度化;推动行政审批、登记注册、行政备案、年度检验和社会保障等政务工作网络化,提高办事效率和政府透明度,方便企业和市民,提高社会满意度。建设网上政府采购信息系统,积极发展政府对企业的电子商务。
  (五)积极推进城市建设和管理信息化,提高城市管理和服务水平
  充分运用“数字地球”的技术和方法,深入开发并推广应用遥感、全球定位、地理信息系统、海量信息处理、虚拟现实、网络安全等技术,全面提高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的水平,提高城市交通、房地资源、环保、应急和社会治安管理的信息化程度,增强城市服务功能。重点抓好一个平台、九个系统的建设,到“十五”期末,形成“数字上海”基础平台及其应用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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