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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收取中学生奥赛报名考试费的批复

江苏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收取中学生奥赛报名考试费的批复
(苏价费[2002]247号、苏财综[2002]100号 2002年7月2日)


省科学技术协会:
  你会《关于省科协所属学会收取中学生奥赛报名考试费用的请示》(苏科协发[2002]080号)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向自愿参加中学生数、理、化、计算机奥林匹克竞赛的单位收取报名考试费。具体收费标准为:
  1、数学初赛、复赛共为每人10元;
  2、物理、化学初赛每人12元,复赛每人15元;
  3、计算机初赛每人12元,复赛每人50元。
  二、报名考试费应由学校或有关单位承担,不得向学生收取。
  三、报名考试费收入作为预算外资金,应列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收费时使用省财政厅印制的票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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