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建立松材线虫病预防和除治工作责任制度,做到领导责任到位,目标任务到位,政策措施到位,检查奖惩到位。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毗邻地区应建立联防机制,积极开展联防联治,严格把关,协同治理,保证预防和除治目标的实现。
3.铁路、交通、民航、港务、邮政等部门在承运或邮寄松材线虫寄主植物及其产品时应凭省、市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机构签发的《植物检疫证书》办理货运、邮寄手续,对不符合检疫要求的,要及时通知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机构进行处理;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和林业行政管理部门要共同加强对传入的松材线虫病寄主植物及其产品的检疫监管,防止扩散,要健全协调沟通机制,加强对有关经营单位和个人的教育、管理,严防松材线虫病从国外传入;工商部门要配合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加强对生产、经营松材线虫寄主植物及其产品的企业单位或个人的监督管理。
(二)强化对疫区和重点预防区的管理。
1.划定疫区、重点预防区和一般预防区,分区施策。一是将已发生松材线虫病的惠州市惠城区、惠阳市以及惠东、博罗县,广州市白云、黄埔、天河区以及增城、从化市,深圳市龙岗、宝安区以及东莞市划定为松材线虫病疫区;二是将疫区周边地区的县(区)(含广州市的花都、番禺,惠州市的龙门,汕尾市的海丰、陆河,河源市的紫金、东源以及新丰江库区,清远市的佛冈、清城,韶关市的新丰,佛山市的南海、三水)以及全省各地尚未发生松材线虫病的国家级、省级风景旅游区和自然保护区列为重点预防区;三是在疫区、重点预防区、一般预防区的交界处,适当建立松褐天牛非寄生的隔离林带,有效切断松材线虫自然传播途径;四是将疫区、重点预防区外的其他县级行政区列为预防区。
2.在疫区采取加强检疫封锁、防止疫情扩散的治理对策。一是严格控制疫区内松类植物及其产品的外运,运出疫区的松木及其制品必须经省林业局指定的除害处理场所进行处理,合格并持有《植物检疫证书》才可调运;二是加强对松材线林区的源头管理和流动巡查,利用森林植物检疫检查站、木材检查站及流动巡查对松材运输进行严格的检疫管理,疫区内就地利用的疫木也要经除害处理后方可使用;三是采取综合性营林措施,有计划地调整林分结构,对病区现有纯松林逐步进行改造;四是建立健全宣传教育体系。在重点预防区、一般预防区内加强宣传教育,市、县(区)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组织相关专业人员,开展宣传周、宣传月活动,让群众认识到松材线虫病的危害性,自觉配合、支持除害行动,形成有效的社会氛围。
3.疫区内发生松材线虫病的乡镇、林场是松材线虫病除治和监测的重点单位,应采取及时拔除新疫点、压缩发生面积,加强监测,控制疫病传播的对策。一是对新疫点做到及时发现、及时除治,当年发现、当年完成除治任务;二是采用生物、化学和物理除治相结合的方法防治松褐天牛、控制松材线虫病;三是实行限期拔除疫点的制度,分期分批拔除疫点,疫点除治以小班或林班为单位进行管理;四是加强疫木管理,疫区内已发生松材线虫病的乡镇,严禁进行商品材采伐,防止疫情向外扩散;五是组建专业队常年清理病死树;六是对基本拔除的疫点继续进行巩固和监控,定点、定人、定时开展调查,发现病死树立即采样、处理;七是采用人工普查和诱捕媒介昆虫等检测方法进行疫情监测,加强疫情动态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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