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核定《甘肃省体育
经营合格证明》等证照工本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甘价费[2002]211号 2002年7月2日)
省体育局:
你局《关于收取<甘肃省体育经营合格证明>等证照费的请示》(甘体政[2002]8号)收悉。体育管理证件工本费的收费项目已经省财政厅、省物价局《关于批准设立体育管理证件工本费收费项目的复函》(甘财综[2002]44号)批准立项。根据省政府第17号令发布的《
甘肃省体育经营活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研究核算,现将《甘肃省体育经营合格证明》等证照工本费标准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收费标准
《甘肃省体育经营合格证明》工本费,每套(包括正、副本及镜框)60元;
《甘肃省体育经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工本费,每证5元。
二、收费范围及对象。全省行政区域内从事以体育项目为主的营利性经营活动(不含体育服装、设备、器材等经营销售活动)的单位或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