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住宅与房地产类培训的主要内容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
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
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
城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规定》、《
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世贸组织的有关规则和建设行业入世的有关承诺。
(二)培训安排
1、省建设厅拟于今年下半年举办一至二期全省建设系统“四五”普法骨干培训班(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各市有关部门普法办要选派4至5名熟悉法律知识和建设管理业务、语言表达能力较好的同志参加师资培训,经培训考试合格者,发给《广东省建设系统“四五”普法师资培训合格证》。
2、为进一步提高建设系统领导的法制水平,今年内省建设厅将举办一期地级以上市建设、规划、城建(市政园林、公用事业)、房地产等管理部门的局长(主任)学法培训班,具体时间待定。
3、各市建设系统有关部门的普法办,要按照本通知指定内容和《省实施方案》的要求做好今年普法培训工作,凡按《省实施方案》规定应参加普法培训的人员全部要组织轮训,集中培训时间不少于20个学时。
(三)普法读本和普法培训登记册的发放。省建设厅编印的全省建设系统“四五”普法学习资料《建设法律法规读本》和《广东省建设系统行政机关、执法队伍工作人员“四五”普法培训登记册》、《广东省建设系统企事业单位、中介机构工作人员“四五”普法培训登记册》已编印完毕,该读本和登记册是每一位应参加普法人员必备的资料,请各市建设系统有关部门的普法办按普法对象分类统计好应培训人数后,于7月20日前到省建设厅政策法规处统一办领。普法读本与登记册一同发放,每人一书一册,工本费2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