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帮助困难群众解决“看病难”问题的通知

  (二)扩大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覆盖面。今年全省县及县以上非营利性医疗机构100%要开展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目录药品、年使用量县级医院5万元以上及市级医院10万元以上的药品全部纳入招标,纳入招标范围的药品80%以上的金额要通过集中招标进行采购。实行集中招标采购的药品, 在不突破政府或企业制定的零售价格的前提下, 按中标价格顺加15%后的差价部分,要有不低于60%的比例让给患者,降低群众的医药费用。
  四、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保障城镇困难群众基本医疗
  (一)加快建立和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要继续扩大覆盖面,实现全省市、县(区)全面实施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使更多的企事业单位和职工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加强基本医疗保险和医疗服务管理,完善结算办法,形成医、患、保三方相互制约和相互协调的机制,使个人负担水平更趋合理,从而更好地保障包括困难群体在内的各类参保人群的基本医疗需求。
  (二)帮助破产、关闭和困难企业职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对破产、关闭和产权转让企业的退休人员,由企业一次性缴纳过渡性基本医疗保险金,纳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对在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施以前破产、关闭、解散的企业移交社会管理的退休人员,凡已参加养老保险并在社保机构按月领取养老金的,按其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由财政安排专项资金,资助或部分资助其纳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对缴费能力不足的困难企业的在职职工,适当降低费率,先建立统筹基金,解决大病医治和住院问题。
  (三)对退休人员给予适当的照顾。退休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个人不缴纳医疗保险费,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同时实行照顾性政策:个人帐户划入额比例高于在职人员;住院起付标准和共付段自付比例低于在职职工;放宽门诊特定项目的范围,向老年慢性疾病倾斜。
  (四)做好下岗、失业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障工作。国有企业下岗职工由再就业服务中心按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包括单位缴费和个人缴费),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由失业保险基金缴纳医疗保险费,享受在职人员同等的医疗保险待遇;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由各级政府设立的专项资金资助缴交过渡性基本医疗保险金,继续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五)建立健全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办法,支持工会举办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计划,解决最低生活保障线以下困难人口和部分大病患者超过医疗保险封顶线以上的部分医疗费用。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