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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2年广西扶贫开发实施方案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印发2002年广西扶贫开发实施方案的通知
(桂政办发[2002]112号)


各地区行署,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区直各委、办、厅、局:
  《2002年广西扶贫开发实施方案》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二年七月九日

2002年广西扶贫开发实施方案


  2002年是全面贯彻落实《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01-2010年)》的第一年,也是我区实施新阶段扶贫开发规划的第一年。做好2002年扶贫开发工作,对全面完成新阶段我区扶贫开发工作各项任务十分重要。
  一、指导思想
  以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扶贫工作会议和国务院《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01-2010年)》精神,认真实施自治区第八届党代会关于“富民兴桂新跨越”的战略,以自治区确定的4060个重点贫困村(以下简称贫困村)为主战场,以农村未解决温饱的人口和初步解决温饱但不稳定的低收入人口为基本对象,以发展种养业和加工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建设、历年异地安置场点建设以及提高贫困人口素质为重点,采取扶贫综合治理的方式,全面启动新阶段我区扶贫开发工作规划,为巩固温饱成果、脱贫奔小康开好头、起好步。
  二、目标任务
  (一)把扶持尚未解决温饱问题的农村贫困人口作为扶贫工作的首要任务,全年解决20万农村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
  (二)抓好已初步解决温饱问题的农村低收入人口的增收工作,使贫困村农民人均纯收入的增长略高于全区平均水平,达到6%左右。
  (三)进一步改善贫困村生产生活条件,建成一批乡村公路和村屯道路、沼气池、人畜饮水、小型农田水利等项目。
  (四)继续扶持历年异地安置场点建设,基本完成历年异地安置场点的验收移交工作。
  三、工作重点
  (一)认真组织扶贫开发规划,建立健全扶贫项目库。
  1.扶贫开发规划要以县为基本单元,以贫困村为基础,明确奋斗目标、建设内容、实施措施、帮扶单位和资金来源,分别编制县级和村级扶贫开发规划。规划要统一论证,一次批准,分年实施,分期投入,分期分批地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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