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物价局、天津市财政局关于调整
天津市儒苑大学生公寓住宿费标准的通知
(津价费[2002]310号)
天津市儒苑大学生公寓有限公司:
根据教育部、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2002年高等学校招生收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特急教电(2002)66号)规定,经研究,现将儒苑大学生公寓住宿费标准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自2002年秋季开学起,儒苑大学生公寓住宿生的收费标准为:7—8人间每生每学年800元;5—6人间每生每学年1000元;3—4人间每生每学年1200元。公寓内床上用品一般应由学生自主采购,公司为住宿生代购的一次性物品,可按进价据实收取,不得盈利。
二、你公司要严格执行《
教育收费公示制度》,自觉接受物价、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
三、接此文件后,请你公司到市物价局办理变更《收费许可证》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