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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关于吉林大学软件学院收费标准的复函

吉林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关于
吉林大学软件学院收费标准的复函
(吉省价收函字[2002]24号 2002年7月3日)


吉林大学:
  你校《关于软件学院学生收费标准的请示》收悉。根据国家计委、财政部、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示范性软件学院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计价格[2002]665号)规定,经研究,核定你校示范性软件学院软件工程专业各项收费标准如下:
  一、软件工程本科总学分不超过80学分,每学分收费标准为350元;软件工程第二学士学位总学分不超过80学分,每学分收费标准为255元;软件工程硕士学位总学分不超过40学分,每学分收费标准为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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