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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人事厅关于“十五”期间全区公务员培训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3.改善公务员队伍的知识结构,提升公务员的学历层次。调动组织和个人两方面的积极性,引导和鼓励广大公务员,特别是年轻公务员,本着学用一致的原则,选择工作需要的对口专业学习,改善公务员队伍的知识结构和学历结构。积极开展公共管理硕士(MPA)学位教育,每年从国家机关选拔50名40岁以下的优秀公务员攻读硕士学位;每年从各级国家机关选拔200名,重点为县乡一级具有大专学历的公务员进行专科升本科学历教育。培养一批高学历、高素质、复合型的高层次行政管理人才。到2005年,地市以上行政机关公务员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力争达到90%,县乡行政机关达到60%。
  4.搞好东西部公务员对口培训,重点提高我区县处级以上公务员的能力。认真贯彻落实人事部关于东西部公务员对口培训计划,每年选派60-100名担任县处级以上领导职务的公务员赴东部发达省、市进行为期一个月左右的对口培训。
  5.开展依法行政培训,提高公务员的依法行政能力。根据“十五”计划建议中关于“推进政府工作法制化,从严治政,依法行政”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决定》和中宣部、人事部、司法部《关于在全国公务员中开展学法用法活动和进行依法行政培训的意见》,对全区公务员进行全员培训,提高公务员的法律意识、法制观念和依法行政水平。
  6.抓好普及WTO知识的培训。对全区国家公务员分层次、分类别地开展普及WTO知识的培训,重点培训世贸组织原则、WTO宗旨与政府责任、适应WTO的政府规则、政府间贸易争端的解决方案、WTO与政府应对政策等方面的知识。每年从政府机关选拔一批年轻的副处以上的公务员到高等院校进行有关WTO知识的中长期培训,构筑熟悉WTO知识和规则的人才高地。
  7.做好出国(境)培训。根据我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每年有针对性地选拔80-100名有发展潜力的中青年公务员出国(境)培训,培养高层次后备人才。
  8.做好分流人员的学习和培训。机构改革分流人员的学习和培训,是“十五”期间的一项特殊任务,要配合地、市、县、乡的机构改革,积极采取措施,抓紧抓好,为储备人才和巩固机构改革成果服务。
  三、主要措施
  (一)充分发挥各级各类培训基地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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