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高等学校布局结构调整方案
(冀政[2002]29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河北省高等学校布局结构调整方案》已经2002年5月13日省政府第53次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按照管理权限,本科院校(包括专科学校改建或并入本科院校)和医学、师范类专科学校的设置,须报经教育部评估批准后实施;各有关市政府和省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抓紧抓好筹建工作。其他学校在2002年暑期前完成调整、合并工作,新学期开学后按新的管理体制运转。
二、要切实加强学校思想政治工作,确保学校秩序和校园生活秩序的稳定,确保这次布局结构调整的顺利进行。
二00二年七月二日
河北省高等学校布局结构调整方案
为进一步落实科教兴冀战略,加快我省高等教育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调整国务院部门(单位)所属学校管理体制和布局结构的决定》(国发[1999]26号)和《中共河北省委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的实施意见》(冀发[1999]33号),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以邓小平理论、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适应科教兴冀、建设现代化河北的需要,进一步调整优化全省高等学校的布局结构,合理配置教育资源,扩大高等教育特别是本科教育的培养规模,提高办学层次和整体办学水平,为实现我省现代化建设第三步战略目标奠定更加坚实的人才和知识基础。
(一)调大、调强、调出特色。通过合并、改建、改制、合作等形式,进一步扩大高等院校特别是本科院校的办学规模,增强高等学校的综合实力和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能力,使我省高等教育的布局、层次和学科专业结构更加具有鲜明的地方特色。
(二)立足省情实际进行调整。主要通过对现有本专科教育资源的优化重组,合理配置,着力提高我省高层次人才的培养能力。现有省属骨干大学之间不再进行调整合并,市属职业技术学院不与其他学校合并,不搞跨城市的搬迁、合并。
(三)积极发展本科教育。鼓励和扶持省属骨干大学及其他本科院校继续适度扩大办学规模;将部分办学条件较好、办学水平较高的大中专学校并入本科院校;鼓励和扶持综合实力较强的专科学校积极创造条件,改建为本科院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