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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卫生厅、人事厅关于200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分为“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专业实践能力” 4个科目,各科目考试范围及对考生应掌握知识的具体要求详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报名时根据本人所从事的工作选择报考专业类别,《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见附件1。
   2002年度我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采用笔试方式进行。
  三、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定于2002年10月19至20日进行。具体如下:
日 期    科  目    时 间
10月19日 基础知识   上午9:00-11:00
     相关专业知识 下午14:00-16:00
10月20日 专业知识   上午9:00-11:00
     专业实践能力 下午14:00-16:00
  四、报考条件:
  凡符合《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的卫生技术人员,均可报名。
  (一)、参加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和法律;
  2、具备良好的医德医风和敬业精神。
  (二)、参加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专业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第(一)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中专或大专毕业,受聘担任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可报考士级资格;
  2、中专毕业,取得士级资格后,受聘担任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可报考师级资格;
  3、大专毕业,取得士级资格后,受聘担任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可报考师级资格;
  4、本科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受聘担任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可报考师级资格。
  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全科医学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与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并轨。
  (三)、参加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中级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第(一)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相应专业中专学历,受聘担任医(药、护、技)师职务满7年;
  2、取得相应专业大专学历,受聘担任医(药、护、技)师工作满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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