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停止
执行部分劳动保障政策措施文件的通知
(津劳办[2002]221号 2002年7月16日)
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委、局、集团(总公司):
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停止执行部分政策措施文件的通知》(津政发(2002)7号)的要求,现将市政府决定自2002年1月29日起停止执行的部分劳动政策措施文件目录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
市政府决定停止执行的劳动保障政策措施文件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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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政策措施文件 │ 文号 │ 停止执行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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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关于颁布《天津市中外合资经营│津政发[1986]100号 │1980年国务院《中外合资经营│
│ │企业劳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企业劳动管理暂行办法》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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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关于颁布《天津市贯彻国务院改│津政发[1986]152号 │《国务院改革劳动制度四个暂│
│ │革劳动制度四个暂行规定的实施│ │行规定的实施细则》废止 │
│ │细则》的通知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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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关于颁布《天津市贯彻〈国营企│津政发[1987]161号 │1994年《国营企业劳动争议处│
│ │业劳动争议处理暂行规定〉实施│ │理暂行规定》废止 │
│ │细则》的通知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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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批转市劳动局拟订的《天津市实│津政发[1989]142号 │国务院41号令《全民所有制企│
│ │施〈全民所有制企业临时工管理│ │业临时工管理暂行规定》废止│
│ │暂行规定〉细则》的通知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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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批转市总工会、人事局、劳动局│津革发[1979]90号 │被市政府1997年发布的《天津│
│ │《关于获得全国劳动模范等称号│ │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条例实│
│ │的干部、工人提高退休费标准的│ │施细则》代替 │
│ │请示》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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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几项规定│津政发[1981]154号 │被市人大1997年发布的《天津│
│ │ │ │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条例》│
│ │ │ │代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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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批转市劳动局、征兵办公室《关│津政发[1985]169号 │被市政府1986年发布的《关于│
│ │于应征入伍工人工资待遇的规定│ │镇义务兵及其家属优待的暂规│
│ │(试行)》 │ │定》代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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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转发市劳动局、财政局、中国人│津政办发[1987]20号 │被市政府1997年发布的《天津│
│ │民保险公司市分公司《关于城镇│ │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条例实│
│ │新办集体经济单位职工养老保险│ │施细则》代替 │
│ │统一管理的意见》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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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转发市劳动局《关于加强对进城│津政办发[1990]96号 │被市政府1998年发布的《天津│
│ │农村劳动力管理的意见》 │ │市流动人口就业管理暂行规定│
│ │ │ │》代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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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批转市劳动局拟订的《天津市个│津政发[1992]10号 │被市人大2000年颁布的《天津│
│ │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用工管理暂│ │市劳动就业管理条例》代替 │
│ │行办法》的通知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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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关于发布《天津市城镇企业职工│津政发[1996]36号 │被市人大1997年发布的《天津│
│ │养老保险条例实施细则》的通知│ │市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条例│
│ │ │ │》代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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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关于调整失业保险基金缴费比例│津政发[1998]58号 │被市人大2001年发布的《天津│
│ │的通知 │ │市失业保险条例》代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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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批转《关于集体所有制企、事业│津革发[1973]88号 │用期已过,自行失效 │
│ │职工退休、退职问题的请示报告│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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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批转市财政局、劳动局、人民银│津革发[1979]87号 │用期已过,自行失效 │
│ │行市分行《关于对部分单位滥发│ │ │
│ │实物问题处理意见的报告》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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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批转市劳动局、财政局《关于一│津革发[1980]41号 │适用期已过,自行失效 │
│ │九七九年应发未发奖金的处理意│ │ │
│ │见》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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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关于做好职工升级和调整工资区│津革发[1980]63号 │适用期已过,自行失效 │
│ │类别工作的通知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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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批转市劳动局《关于附加工资列│津政发[1980]7号 │适用期已过,自行失效 │
│ │入计算退休费、退职生活费基数│ │ │
│ │问题的请示》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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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批转市人事局、劳动局、财政局│津政发[1981]56号 │适用期已过,自行失效 │
│ │、第二教育局《关于贯彻执行国│ │ │
│ │务院国发[1980] 317号文件中若│ │ │
│ │干具体问题的请示》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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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转发市劳动局《关于重新核定各│津政办发[1981]99号 │用期已过,自行失效 │
│ │系统一九八一年全年奖金控制水│ │ │
│ │平的报告》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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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关于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严格│津政发[1982]24号 │适用期已过,自行失效 │
│ │执行工人退休、退职暂行办法的│ │ │
│ │通知》的通知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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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转发市劳动局、市公安局《关于│津政办发[1982]151号 │适用期已过,自行失效 │
│ │经济民警工资待遇问题的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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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关于抓紧办理安置在新型集体经│津政办发[1984]55号 │适用期已过,自行失效 │
│ │济单位人员就业与转档手续的通│ │ │
│ │知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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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关于贯彻执行国务院发布的《矿│津政办发[1984]135号 │适用期已过,自行失效 │
│ │山企业实行农民轮换工制度试行│ │ │
│ │条例》的通知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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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关于发给企业单位离休退休人员│津政发[1985]91号 │用期已过,自行失效 │
│ │生活补贴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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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关于暂停对有特殊贡献的职工晋│津政办发[1985]29号 │适用期已过,自行失效 │
│ │级奖励工作的紧急通知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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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转发市劳动局《关于修订对有贡│津政办发[1985]57号 │适用期已过,自行失效 │
│ │献的职工进行晋级奖励办法有关│ │ │
│ │问题的意见》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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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批转市劳动局、财政局《关于各│津政发[1988]76号 │调整对象消失,自行失效 │
│ │级劳动服务公司为安置城镇待业│ │ │
│ │知青兴办集体经济单位实行税收│ │ │
│ │优惠政策的意见》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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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批转市劳动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津政发[1990]124号 │适用期已过,自行失效 │
│ │劳动就业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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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转发市劳动局、总工会、人事局│津政办发[1990]99号 │适用期已过,自行失效 │
│ │、财政局《关于继续落实我市城│ │ │
│ │镇职工生活困难补助标准,安排│ │ │
│ │好今年冬季职工生活的意见》的│ │ │
│ │通知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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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批转市劳动局《关于实施再就业│津政发[1995]47号 │适用期已过,自行失效 │
│ │工程的意见》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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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批转市劳动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津政发[1996]47号 │ 用期已过,自行失效 │
│ │我市实施再就业工程工作的意见│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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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关于颁布《天津市农村建筑队安│津政发[1987]107号 │被市政府1997年发布的《天津│
│ │全施工管理办法》的通知 │ │市农村建筑队安全施工管理办│
│ │ │ │法》代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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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批转市劳动局拟订的《天津市企│津政发[1992]28号 │被市政府1997年发布的《天津│
│ │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处理办法》│ │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处理 │
│ │的通知 │ │办法》代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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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批转市劳动局制定的《天津市最│津政发[1994]95号 │被市政府1997年发布的《天津│
│ │低工资暂行规定》 │ │市执行最低工资若干规定》代│
│ │ │ │ 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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