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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设置高枧等公路收费站的批复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设置高枧等公路收费站的批复
(渝府[2002]97号)


市交委:
  你委《关于合川市盐井至三汇等收费公路站点设置方案的请示(渝交委文(2002)233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合川市盐井至三汇公路在草街镇高枧村设置高枧收费站,在狮滩镇黄花村设置黄花收费站,对过往车辆实行双向式收费。
  二、同意大足县大足至安岳公路在龙岗镇明星村设置龙岗站,在与四川省安岳县交界处高平乡设置高平站。
  三、同意酉阳至龚滩公路在小坝镇新桥设置新桥收费站,在两罾设置两罾收费站,同时撤除铜鼓临时收费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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