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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泥河湾遗址群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通知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泥河湾遗址群
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通知
(冀政[2002]28号)


张家口市人民政府,阳原、蔚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2001年6月25日,泥河湾遗址群被国务院公布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河北省文物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为了加大对泥河湾遗址群的保护力度,现对泥河湾遗址群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予以公布。请有关部门按照规定,认真做好文物的保护管理工作。

                             二00二年七月五日

泥河湾遗址群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

  一、马圈沟遗址
  地点:阳原县大田洼乡岑家湾村西南2000米保护范围:
  以马圈沟遗址发掘区东壁为基点,向东50米至农田、向南30米至土山、向西50米至西坡、向北180米至农田。
  建设控制地带:
  以保护范围边线为界,向东、南、西各外扩100米,向北外扩200米。
  二、飞梁遗址
  地点:阳原县大田洼乡岑家湾村西南1500米保护范围:
  以TOK方为基点,向东、北、南各30米至农田,向西40米至飞梁西边。
  建设控制地带:
  以保护范围边线为界,向东、西各10米,向南30米,向北50米。
  三、岑家湾遗址
  地点:阳原县大田洼乡岑家湾村西南200米
  保护范围:
  以岑家湾遗址为基点,向东7米、南10米、西15米、北50米。
  建设控制地带:
  以保护范围边线为界,向东(跨过沟)80米、南20米、西50米、北60米。
  四、小长梁遗址
  地点:阳原县大田洼乡官厅村北500米
  保护范围:
  以保护单位保护标志为基点,向东30米、南70米、西30米、北110米。
  建设控制地带:
  以保护范围边线为界,向东110米、向南、西各20米、向北50米。
  五、半山遗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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