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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物价局关于税控中文电子收款机价格的复函

吉林省物价局关于税控中文电子收款机价格的复函
(吉省价工函字[2002]16号 2002年7月10日)


吉林省万商金税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你公司的《关于继续执行中文电子收款机销售价格的请示》收悉。为加强税收征管工作,配合吉林省税务系统实施“金税工程”建设,根据你公司目前尚未达到规模产量以及同类产品价格等情况,经研究同意企业申报的含税复试销价格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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