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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信息办、市农委关于推进上海郊区信息化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

  (二)实施郊区医疗卫生领域信息化工程。以建立个人健康档案库为切入点,积极推进社区健康保健服务系统建设。通过试点探索,逐步扩大推进。有条件的区(县),要探索建立远程医疗信息系统,为郊区农民的就医创造良好条件。
  (三)实施郊区社会保障信息系统工程。从建立完善的数据库着手,统一技术标准,规范数据项目,注重数据信息的统计和分析。开展农业户籍人口社会保障卡的申领发放工作,建立适合郊区特点的社会保障卡应用和服务管理模式。到2004年底,基本完成郊区农业户籍人口社会保障卡的制卡、发卡工作,形成全市城乡统一管理的社会保障信息体系。
  五、全力推进郊区政务信息化建设,提高政府管理和服务水平
  (一)推进郊区公务网建设。根据市统一部署和要求,年内基本建成区县公务网,并以公务网建设为契机,用两年时间全面建成郊区各级政府部门及乡镇内部工作局域网。到2003年底,郊区各区、县政府以及22个中心镇政府全面建成内部工作局域网,实现各级政府办公自动化和行政业务网络化。
  (二)推进政务领域的信息技术应用。通过公务网平台积极推进内部办公、信息、会议、督察等主要办公业务的数字化和网络化,加快开发郊区综合经济、城镇建设、农民收入分析等辅助决策支持系统、行政管理信息系统,促进政务信息的交换与共享。要从转变政府职能出发,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快对政务流程的再造,增强政务工作的科学性、协调性和民主性。
  (三)推进政府社会服务功能的完善。加强区、县政府门户网站建设,年内全面实现政务公开信息上网,扩大政府网上为民办事范围,深化在线服务功能,到“十五”期末,所有政府审批事项实现网上办理。要通过政府网上办事系统的开发,促进政府内部业务流程的整合与优化,提高政府的办事透明度和公共服务水平。
  六、加强领导,落实措施,确保郊区信息化持续健康发展
  (一)加强对郊区信息化工作的组织领导。市农委作为郊区信息化的综合协调部门,要加强对郊区信息化的统筹协调和组织推进。市信息办作为全市信息化工作的主管部门,要加强对郊区信息化的规划和指导。郊区各区(县)、各部门要把信息化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切实把信息化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郊区各区(县)信息委(办)要对本区域的信息化建设统筹规划、协调推进,确保郊区信息化工作的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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