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物价局关于营业性道路运输
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收费标准的通知
(冀价经费字[2002]21号 2002年7月16日)
省交通厅、各设区市物价局:
省交通厅《关于商请确定我省<营业性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收费标准>的函》(冀交函字[2002]42号)收悉。根据《
河北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和交通部《
营业性道路运输驾驶员职业培训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01第7号),为提高营业性道路运输驾驶员职业素质,规范培训收费行为,现就营业性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收费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营业性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收费标准。
大型客车,每人次300元;其他客车,每人次250元;货物汽车列车,每人次330元;其他货车,每人次250元;危险货物运输,每人次80元。
二、营业性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收费属于经营性收费,各培训单位必须按照交通部《
营运汽车驾驶员职业培训教学计划与教学大纲》的规定进行培训,严格执行规定的收费标准,收费使用税务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