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夹
法搜网首页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停止征收交通建设附加的通告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停止征收交通建设附加的通告
(穗地税发[2002]211号)
根据广州市发展计划委员会2002年7月12日向我局发出的《关于取消市旅业交通建设附加的通知》(穗计城[2002]68号),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
从2002年6月1日起停止征收交通建设附加。
二、
在2002年6月1日后至本通告发出前旅业已向旅客收取的交通建设附加,均应按章缴纳到经管地方税务机关。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
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
法搜 CopyRight © 2008
www.fso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