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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停止征收交通建设附加的通告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停止征收交通建设附加的通告
(穗地税发[2002]211号)


  根据广州市发展计划委员会2002年7月12日向我局发出的《关于取消市旅业交通建设附加的通知》(穗计城[2002]68号),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 从2002年6月1日起停止征收交通建设附加。
  二、在2002年6月1日后至本通告发出前旅业已向旅客收取的交通建设附加,均应按章缴纳到经管地方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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