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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酒类批发许可证工本费标准的通知

山西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酒类批发许可证工本费标准的通知
(晋价费字[2002]205号 2002年7月23日)


省贸易行业管理办公室:
  你办《关于核定酒类批发许可证工本费的报告》(晋贸易规字[2002]43号)收悉。根据省政府晋政函[2002]39号和省财政厅、省物价局晋财综[2002]34号文件精神,经研究,现将酒类批发许可证工本费标准及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酒类批发许可证》工本费每套种40元(含正本、铝合金框、副本、申请表),有需要增领副本的,另外加收副本工本费每本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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