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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梁平县七桥至石桥铺段收费公路收费年限的批复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梁平县七桥
至石桥铺段收费公路收费年限的批复
(渝府[2002]135号)


市交委、市物价局、市财政局:
  你们报送的《关于上报梁平县七桥至石桥铺段收费公路收费年限的请示》(渝交委文(2002)276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批准梁平县七桥至石桥铺段收费公路的收费年限为20年,即从2000年7月27日至2020年7月26日止。
  二、该段公路为收费还贷公路,根据规定,在收费期限内还清贷款和集资款的,要停止收费;在收费期满后尚未还清贷款和集资款的,需说明合理的原因,再申请延长收费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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