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营业执照;
(三)税务登记证;
(四)企业的财务会计报表;
(五)劳服企业证书以及年检证明;
(六)主管部门的分流文件;
(七)安置劳服人员情况表(见附件);
(八)缴纳的社保费原始凭证;
(九)税务机关需要的其他资料。
三、软件企业的减免税问题凡2000年1月1日以后成立并被认定的软件企业,自开始获利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软件企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减免税时,应提供下述资料:
(一)企业书面减免税申请(包括企业的基本情况,实际经营范围,哪些项目达到了软件企业的认定标准而哪些未达到、减免税具体政策依据、年限、金额等);
(二)营业执照;
(三)税务登记证;
(四)企业的财务会计报表;
(五)软件企业证书及年检证明;
(六)有关部门的认定文件;
(七)税务机关需要的其他资料。
四、综合利用企业的减免税问题综合利用“三废”企业生产的产品经政府确定的检测单位检测达到利用“三废”标准之日起,可在五年内减征或者免征企业所得税。综合利用企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减免税时,应提供下述资料:
(一)企业书面减免税申请(包括企业的基本情况、实际经营范围、共有哪些经营项目、收入、利润、综合利用项目的具体情况、哪些项目达到了综合利用企业的检测认定标准而哪些未达到、免税和非免税项目是否分别核算且独立计算盈亏、减免税具体政策依据、年限、金额等);
(二)营业执照;
(三)税务登记证;
(四)企业的财务会计报表;
(五)综合利用企业的认定证书;
(六)达到“三废”利用标准的首次检测报告和申报时的最近一次检测报告;
(七)税务机关需要的其他资料。
五、高新技术企业的减免税问题经省科技厅认定的、国务院批准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的新办高新技术企业,经税务机关批准享受15%税率,并自认定年度起,免征所得税两年。认定证书期满后,未再换发新证书的,按33%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高新技术企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减免税时,应提供下述资料:
(一)企业书面减免税申请(包括企业的基本情况,实际经营范围,共有哪些高新技术项目、收入、利润,减免税具体政策依据、年限、金额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