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发展计划委员会、省经济贸易委员会、省电力
公司关于萍乡铝厂等15家工业企业实行优惠电价的通知
(赣计商价字[2002]859号)
南昌、九江、赣州、萍乡、景德镇设区市物价局、经贸委,南昌、赣西、九江、赣州、萍乡、赣东北供电局:
根据国家计委、
国家经贸委《关于利用价格杠杆促进电力消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计价(1999)2189号)精神,为扶持高能耗企业,开拓电力市场,进一步促进我省工业经济增长,经研究决定,2002年度对萍乡铝厂等15家工业企业实行优惠电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让利促销电量及让利价格
1、萍乡铝厂电解铝生产用电优惠电量计划18000万千瓦时,每千瓦时优惠7.3分(其中:减免城市公用事业附加每千瓦时0.8分,目录电价每千瓦时优惠6.5分);
2、赣州铝厂电解铝生产用电优惠电量计划8000万千瓦时,每千瓦时优惠7.3分(其中减免城市公用事业附加每千瓦时0.8分,目录电价每千瓦时优惠6.5分);
3、九江化工厂电石生产用电优惠电量计划6000万千瓦时,按目录电价每千瓦时优惠8分;
4、江西第二化肥厂的合成氨、甲醇、甲醛生产线用电优惠电量计划15000万千瓦时,每千瓦时优惠6.7分(其中:减免城市公用事业附加每千瓦时0.7分,目录电价每千瓦时优惠6分);
5、江西江氨有限公司的合成氨生产用电优惠电量计划30000万千瓦时,每千瓦时优惠1分;
6、江西电化有限责任公司氯碱生产用电优惠电量计划25000万千瓦时,每千瓦时优惠1.5分;
7、九江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用电优惠电量计划1500万千瓦时,每千瓦时优惠4分;
8、江西化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用电优惠电量计划2000万千瓦时,每千瓦时优惠4分;
9、南昌化工原料厂生产用电优惠电量计划1230万千瓦时,每千瓦时优惠3分。
10、婺源高宝电石广生产用电优惠电量计划2200万千瓦时,每千瓦时优惠5.7分;
11、赣州南方有色金属冶炼厂生产用电优惠电量计划1500万千瓦时,每千瓦时优惠2分;
12、厦门德利集团赣州氯碱制造有限公司生产用电优惠电量计划2500万千瓦时,每千瓦时优惠2分;
13、赣州宁振纸业有限公司生产用电优惠电量计划1500万千瓦时,每千瓦时优惠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