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物价局关于药王洞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收费标准的批复
(陕价费调发[2002]78号 2002年8月6日)
陕西华美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药王洞小区物业管理收费的申请》收悉。根据《
陕西省城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暂行办法》及有关规定,经对你公司所报物业管理服务成本进行审核,现将你公司接受委托管理的药王洞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综合管理服务费中准收费标准,住宅每月每户8元,营业用房每月每平方米(多层建筑面积,下同)0.70元;物业维修养护费中准收费标准,住宅每月每平方米0.16元,营业用房每月每平方米0.60元。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前,上述收费按中准标准执行。业主委员会成立后,可在10%的上下幅度内,由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协商约定具体收费标准。
二、汽车室外停放费每月每辆50元,临时停放车辆白天每次每辆2元,夜晚每次每辆3元;摩托车保管费每月每辆15元;人力三轮车保管费每月每辆8月;自行车保管费每月每辆3元。
三、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涉及的其他问题,按照《
陕西省城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