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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统一核定工程造价编审专业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失效]
*注:本篇法规已被《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明确建设工程造价员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发布日期:2009年9月10日 实施日期:2009年9月10日)废止

江苏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统一核定工程造价编审
专业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
(苏价服函[2002]115号 苏财综[2002]117号
2002年8月15日)


省建设厅:
  你厅《关于核定江苏省工程造价编审专业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请示》[苏建函定(2002)278号]收悉。根据《江苏省工程建设管理条例》、《江苏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的规定,经研究,同意统一核定工程造价编审专业人员资格考试费标准,具体如下:
  1、报名费:每人每专业10元;
  2、考试费:每人每专业130元(每专业考理论和案例两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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