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平原区地下水超采区和
严重超采区划定范围进一步加强地下水资源管理的通知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
为有效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地下水资源,促进全省国民经济稳步发展,依据国务院颁布的《
取水许可制度实施办法》和《
河北省取水许可制度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省组织有关部门对平原区地下水资源进行了分区评价,划定了地下水超采区和严重超采区的区域范围,现予以公布,并就进一步加强地下水资源管理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平原区浅层地下水超采区和严重超采区划定范围
(一)浅层地下水超采区:
1、唐山市城郊大部、玉田的玉田镇、林南仓镇、滦南的奔城镇、丰润东部、丰南的胥各庄镇、银丰镇、滦县西部,面积4577k㎡。
2、秦皇岛市抚宁县枣园、昌黎城关镇,面积27k㎡。
3、廊坊市安次区、三河西部、中部、香河、大厂大部、霸州西北部、永清北部、西部、固安,面积2426k㎡。
4、保定市市区大部、满城东部、安国东南部、博野南部、高阳中部、南部、顺平东北部、高碑店东南部、蠡县大部、徐水南部、清苑大部、涿州全部、定兴东部、容城大部、雄县东北部、望都东部、定州东南部,面积6343k㎡。
5、石家庄市市区大部、正定大部、栾城全部、鹿泉东部、行唐中南部、高邑全部、元氏东部、晋州全部、赵县全部、藁城大部、辛集全部、深泽大部、赞皇东部、无极南部、新乐中南部,面积5475k㎡。
6、沧州市市区中部、孟村东南部、盐山西部、北部,面积406k㎡。
7、衡水市桃城区、深州西北部、安平北部、饶阳北部、武强全部、阜城全部、武邑全部、冀州全部,面积3824k㎡。
8、邢台市市区全部、沙河东部、南和全部、任县西部、柏乡大部、临西东南部、宁晋大部、内丘东部、隆尧中南部、巨鹿中西部、平乡大部、清河西部,面积5061k㎡。
9、邯郸市市区全部、大名大部、邯郸中东部、肥乡西南部、广平大部、魏县全部、馆陶南部、磁县东部、鸡泽中、西部、邱县大部、成安西部、临漳中北部、永年西北部,面积4887k㎡。
(二)浅层地下水严重超采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