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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物价局关于集贸市场设施(摊位)租赁收费问题的批复
海南省物价局关于集贸市场
设施(摊位)租赁收费问题的批复
(琼计价管[2002]787号 2002年8月5日)
琼中县物价局:
报来《关于要求审批市场设施(摊位)租赁收费标准的请示》(琼中费字[2OO2]16号)收悉。经研究,同意集贸市场设施(摊位)租赁收费标准暂由你局核定,报省物价局备案。以后国家和省里有新规定,则按新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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