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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教委关于印发《山西省中小学校园网建设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2)校园网网络布线要进教室,条件许可的应在教室内配备网络工作站,以最充分地满足教育教学的需要。
  (3)校园网的IP地址、域名由山西教育信息网网络和资源管理中心统一管理和分配。
  (4)学校要统一使用由省教育厅指定的管理信息系统软件,以规范网上信息标准,满足教育管理需要。
  (5)学校应建设符合统一规范,又具有本校特色的主页,并在山西教育信息网上发布。
  (6)学校应积极在山西教育信息网应用平台上实施各项应用。
  四、校园网建设的实施程序
  校园网建设的主要程序包括立项、方案及资金估算、方案设计论证与报送、招标与签约、施工、试运行、竣工及验收、评估。对于不符合山西教育信息网整体规划要求的现有校园网应进行升级或改造。校园网升级或改造的基本程序主要包括升级或改造方案设计、升级或改造方案论证、升级或改造施工、升级或改造工程验收。无论是新建校园网,还是已建校园网的升级或改造,均应按照以下程序组织实施:
  1.立项:校园网的建设应依据学校的发展规划和其它情况,由学校提出立项。校方应成立由校领导和有关专业人员组成的领导小组,进行充分的调研,确定校园网的建设规模和方案。
  2.方案及资金估价:在确定的校园网建设方案的同时,要对建设资金进行估价。在全部投资中,除硬件设施和网上教育教学软件建设外,还应将有关人员的培训费用考虑在内。
  3.方案设计论证与报送:
  方案设计:由学校或县(市、区)主管部门征集,设计方案。
  设计单位必须持有山西省教育厅认定的专业资质证明,并严格执行省教育厅提出的统一要求及相关标准。
  方案论证:方案设计完成后,县(市、区)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论证,有困难的县(市、区)可委托市(地)有关部门或山西教育信息网网络和资源管理中心组织专家论证。
  方案报送:拟申报校园网建设的学校统将通过论证的校园网建设方案通过市(地)主管部门报送省教育信息化领导组办公室,以进一步确认方案是否满足山西教育信息网的统一技术标准要求。教育信息化领导组办公室委托省中小学教育信息化专家指导组就各校方案进行复审并提出建议。
  4.招标与签约:校园网建设方案和要求被批准后,学校或主管部门应向有关单位发布信息,并对参建单位进行资格认定。参建单位要根据学校的规划方案提出详细的实施方案和工程价格,进行投标。然后由学校有关人员和聘请的校外专家进行评算,或由学校或主管部门委托信誉好的招投标中介机构参与招投标工作并确定中标单位和价格,签定施工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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