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大会组委会第一次会议后,召开首次新闻发布会,通过各种传媒、运用多种形式,展开对内、对外宣传。
2.拟在2002年9月份,分组到有关省市邀请组团参展。
3.利用互联网及时上网发布有关信息。
4.由洽谈会组委会统一安排在会刊、会场、南宁市区主要交通干线上以及广西电视台、广西人民广播电台、《广西日报》、《南国早报》等新闻媒介进行宣传,并为各参展企业提供形式多样的优惠广告服务。
十、接待工作分工
(一)应邀参加洽谈会的国家有关部委领导同志,各省、区、市代表团副省级以上领导同志及随行人员5人,境外、海外的重要客商及参加论坛发言的嘉宾由自治区接待办负责接待。
(二)外国驻我国外交使节、官员由自治区外事办负责接待。境外、海外普通客商,由自治区外经贸厅负责牵头接待,提供各项会务服务,费用自理。
(三)对参会的各省、区、市代表团,由自治区接待办、经协办负责牵头接待,提供食宿、交通等各项服务,费用自理。
(四)大会组织部分港澳台地区、国外和区外参会代表参加南宁国际民歌艺术节有关活动。
十一、工作联络
2002年广西投资贸易洽谈会组委会办公室
联系人:谢云、张澄波
电话:(0771)2621442、2834099
传真:(0771)2621442
邮编:530012
地址:南宁市民乐路1号
各参会代表团要确定一名总联络员,负责与大会联系。
附件:
2002年广西投资贸易洽谈会展位分配表
展区名称 展区位置 标准展位数(3×3)㎡ 非标展位数(3×2)㎡ 合计展位数
综合展区(工业展及商品展销) A区一层中厅中西厅、西一至三厅 A区二层中东厅、中厅,B区 468 25 493
城建及房地产展区 A区二层西一至五厅 85 13 98
现代农业展区 A区一层西四、五厅 44 2 46
科技展区 A区一层中东厅 20 2 22
旅游展区 A区二层中西厅 20 2 22
区外企业展区 A区一层东一至五厅 83 12 95
境外及三资企业展区 A区二层东一至五厅 85 13 98
805 69 874